| 索 引 号: | 70067468x/2013-00066 | 主题分类: | 工商 | 发布机构: | 县工商局 |
| 发文日期: | 2013-09-0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暑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
| 涞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暑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
| 发布机构:县工商局 发布日期:2013-0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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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多发季节,各类食品保鲜保质难度较大,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安全隐患。根据县政府《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涞源县2013年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涞政办【2013】第61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暑期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夏季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局决定组织开展暑期食品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充分认识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保障暑期食品安全”这一重大任务,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暑期食品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整治时间 2013年8月1日-8月31日,为期一个月。 三、整治重点 (一)以食品批发企业、农村食品市场、集贸市场、小超市、小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集中整治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依法监督市场开办者切实承担法定义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严格建立健全并落实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二)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及车站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监督检查。不间断地采取巡查、抽查、督查、抽检等监管措施,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区域无空白、环节无遗漏、时间无空档”,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以商场、超市和食杂店为重点单位,集中整治无照经营、知假售假、知劣售劣、不落实自律制度等违法行为。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依法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经营者长效自律机制。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促使食品经营者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的品种为重点,集中开展打击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要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集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 严格监督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等进货查验制度,切实防止非食用物质冒充食品添加剂销售。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要在全面梳理、认真分析近年来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现状的基础上,研判监管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食品经营主体清理规范力度。要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结合市场主体登记、年检、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吊销证照;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和取缔。 (三)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出售“三无”、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对经营冷冻冷藏食品的经营户是否按规定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冷冻冷藏设施、设备;经营卤菜制品的经营户的证照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持有情况、索证索票情况和是否按规定配备低温、冷冻、冷藏、灭菌、消毒、防蝇、防尘等设施。特别要加强对奶制品、真空包装肉制品及其它熟肉和肉制品等重点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流通环节现场制售专项执法检查。对省政府明确工商部门监管的糕点店、面包房、炒货店、烤肉店等现场制售的生产经营者要有的放矢地进行监管。 (四)认真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检是工作,针对季节性、区域性食品消费特点,以肉制品、乳制品、粮食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对铅、镉、铬、铝、砷、汞等的含量以及“瘦肉精”、微生物、黄曲霉毒素等真菌毒素、亚硝酸盐等防腐剂和甜味剂、漂白剂等指标项目进一步加大抽样检验力度,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基层分局充分运用快速检测的手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积极妥善依法处理。对经抽检确定的不合格食品,要严格依法处置,严防其转移销售,再次流入市场。 (五)强化食品安全巡查监管。严格落实基层工商分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结合辖区实际,针对不同经营业态和经营场所的特点,突出监管重点,细化巡查内容,明确监管责任,提高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消费者申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线索的排查,强化对违法线索的汇总、分析和案件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六)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决依法行政,推进监管到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坚持严查重打,确保有案必查、有查必究、有处必果。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典型食品案件的查处,震慑违法分子。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七)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要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组织领导和机构健全、人员责任明确、信息通讯畅通、后勤保障有力、指挥调度灵敏、应对行动迅速、处置措施及时有效。要及时查找应急处置体系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妥善处置。二是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作配合的原则,积极妥善处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防止恶意炒作。三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管理工作规定,落实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报告、审核、批准等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建设。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并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做好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切实对消费者负责。 (九)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增强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督促经营负责人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内部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暑期食品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积极认真负责地抓好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将暑期食品安全整治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发生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重在基层,重在日常监管工作的落实,重在督查与整改工作到位。各单位负责人要深入执法监管第一线,了解基层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在专项整治期间,县局将开展督查和暗访,并及时通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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