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0067468x/2013-00065 | 主题分类: | 工商 | 发布机构: | 县工商局 |
| 发文日期: | 2013-09-0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 涞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 发布机构:县工商局 发布日期:2013-0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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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局通知,为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深化消费维权工作,使“12315护民生”活动走向常态化,于2013年7月中旬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半月的“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从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以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履职尽责,提质提效为切入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明确工作目标,增强工作举措,强化工作保障,严肃工作纪律,密切与群众联系,解决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做到迅速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行动顺利实施。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局《开展“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半月的“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针对大型商场、超市、电器卖场、售后服务机构、电信行业、旅游景区等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工作步骤 2013年“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从7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阶段(7月24日—7月29日)各分局结合本辖区实际,按照县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强化宣传,细化责任,合理安排,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专项行动阶段(7月30日—10月20日)。各分局按照县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通讯产品、家用电器、机动车、电子产品的售后服务,予以重点整治;对销售不合格商品、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专项行动的开展要科学推进,有形式、有内容、有经验、有亮点。 (三)自查、总结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分局要认真做好自查,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好总结,及时汇总后报局市场科。 四、主要内容 (一)依法开展行政约谈,深化行政指导职能。结合12315平台数据统计分析,有针对地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和单位,及时召开行政约谈会议,通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定期回访。行政约谈会议要有约谈通知,约谈记录。被约谈企业要对行政约谈指出的问题有反馈,有整改措施;对拒不接受指导意见,拒绝进行整改的,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记录,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对出现违法经营行为的依法查处。专项行动期间,要重点对存在问题的电信服务企业,大型商场、超市,电器卖场进行行政约谈。 (二)加强部门协作,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结合本辖区实际,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案件。市场科、食品科、注册科、商广科、企管科、执法大队等部门,各尽其责,开展针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强制搭售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商品售后服务监管,确保“三包”责任落实。针对售后服务不及时、乱收费、恶意不遵守合同、不填写维修记录、逃避“三包”责任等行为,依法加强监督检查,下大力气进行整治,特别是通讯产品、家用电器、机动车、电子产品的售后服务,要重点予以整治。 (四)扎实推进12315“五进”工作。各分局要严格按照省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冀工商字〔2011〕23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12315“五进”工作,在辖区内有一定规模及影响力的企业、商场、超市、市场、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还没有建立的,要抓紧建立,每个分局都能达到再发展3至5 个消费维权服务;对已经建立的,要加强指导和监督,以提高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工作水平,切实解决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每个大型商场、超市、景区的出口、入口、收银台等显著位置,要悬挂省局发布的“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温馨提示: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的公益广告牌,标示。 1.对企业和商场,教育和引导其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对本企业和商场的投诉,将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对企业和商场消费维权服务站解决消费者投诉好的做法和经验,要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倡导诚信经营,和谐消费。 2.对农村,要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和对农村维权站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使他们见得多,懂得多,有效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办法多。 3.对社区,要经常积累一些实用的、消费者关注的、感兴趣的案例和法律法规,通过展板、橱窗、宣传单等不同的形式进行宣传,使社区消费者即能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受益,又能够主动形成消费维权宣传的良好氛围。 4.对学校,通过讲座、主题班会、队会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喜闻乐见的消费维权教育活动,通过多样化的内容,使广大中小学生对消费维权基本知识有所掌握,对校园周边常购食品、学生日常用品的辨假识假、自觉抵制不良因素诱惑的能力有所提高;在日常消费中,对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有清晰的了解。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开展消费教育与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出租车LED宣传条、公益广告牌、城市多功能展示屏幕等,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12315维权措施和成果,扩大12315的社会影响力。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应注意事项,警示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权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社会监督功能,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12315系统举报工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进行转办分派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对反映12315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及时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的,要严肃处理。县局定期汇总此类举报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缜密部署。对此次专项行动,分局局长及科长要亲自抓,主管局长具体抓,精心组织谋划,加强部门协作,迅速展开行动,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集体智慧和团体力量,按要求完成任务。行动期间市局将采取随机检查、重点抽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正风肃纪,振奋精神,全席满位,满腔热情地接诉接访。12315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机关上岗时间要求,提前做好上岗准备,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做到衣着整齐,仪态大方,和蔼可亲,微笑服务,一丝不苟,高质高效。节假日期间,要做好值班工作。日常工作期间,不漏过一件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对每一件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力争达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市局12315指挥中心,对各县、各基层分局12315电话接听情况、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检查,掌握了解各单位工作状况,发现与工作要求不相符的行为,予以严肃通报批评。 (三)严格落实职责,强化指挥调度。认真按照《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工商〔2010〕1号)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做到快速分派,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市局每季度通报各县12315指挥中心受理申诉举报情况。对未按时处理或未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的将进行问责。 (四)严格数据录入,加强统计分析。县局及各分局12315要严格按照数据质量要求进行信息录入,保证录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关联性。通过信息综合分析准确掌握当前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强化本辖区市场监管,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做好反馈和考核,及时上报材料。专项行动中,各分局要认真总结行动开展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取得的成果,做好总结统计上报。专项行动开始后,每周五上午给市场科报一次行动开展情况及统计表;工作总结于2013年10月20日前报县局市场科,由市场科汇总后上报市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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