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4039518/2024-01002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24-01-3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涞源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关于印发《涞源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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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金监发[2024]3号
关于印发《涞源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涞源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股室: 现将《涞源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涞源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涞源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按照《2024年涞源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度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4月28日至7月3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抽查对象:全县地方金融组织 抽查比例:本次双随机抽查重点对涞源县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抽查。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3%以上进行抽查。 三、抽查检查事项 融资担保公司经营业务类检查;对地方金融组织执行暂停相关业务监管措施检查;地方金融组织各项变更事项审批、备案检查;地方金融组织准入类检查;地方金融组织一般合规性检查;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类检查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类检查;典当行经营业务类检查;融资租赁公司经营业务类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统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名单,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管辖机关,由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也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金融股负责沟通、协调、组织这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相关股室要按照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2.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相关职能股室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检测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政府其他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这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督促、指导执法人员按照要求检查,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信用监管。在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要敷衍了事,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按时完成抽查任务。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股室要认真梳理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联 系 人:刘涛 联系电话:1513222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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