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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3681453/2023-0006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涞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2-2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涞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涞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2-21
 为贯彻落实《2023年度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涞源县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23年度内部抽查行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61日至 2023630日。

抽查对象及比例 

全县定点医药机构 ,按10%的比例抽查。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基金监管股:

1.对单位和个人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监督检查

(二)、医保中心稽核室:

1.对协议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取全县抽查市场主体名单,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派发到监管机关,由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牵头部门负责沟通、协调、组织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各部门要按照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2.各抽查部门具体实施本级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严格按照明确的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内容组织实施联合抽查

4.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协议机构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查结果录入并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省医保局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医保局扶贫和法制股要认真制定本辖区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督导辖区抽查进度、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加强工作反馈。各抽查股室要积极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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