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66/2018-00265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卫生健康局 |
| 发文日期: | 2018-03-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 ||||
| 涞源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18-03-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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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年—2020年) 为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为全县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纲要》、《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及省市有关指示精神和《涞源县城乡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基本现状 一、涞源县自然地理和行政区划。 涞源县位于河北省保定地区西北部的深山区,太行山、燕山、恒山三山交汇处,拒马源、涞水源、易水源三水同源之地,是旅游大县。县域面积2448平方公里,辖8镇9乡1个办事处,285个行政村,1029个自然村,总人口2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万人。东北距北京160公里,东距天津210公里,东南距保定89公里。平均海拔1000米左右,是革命老区、是扶贫开发“三合一”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燕山—太行山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河北省环首都扶贫开发示范区重点县)。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概况。 1、医疗卫生资源现状 2、卫生服务利用情况 3、居民健康和卫生服务需求 第二节 主要问题 一、专业人才仍缺乏 一是全县正高职人,副高职人;中级职称达到人,初级达到人,较五年前实现大幅增长。二是全系统研究生学历人、本科学历人,专科学历人,较五年前学历层次大幅提升。虽然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层次人才梯队日趋合理,但仍不能满足医疗需求增长的需要,过去5年,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严重,而且流失人员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总数的30%。 二、经费投入仍不足 县财政投入的经费随着全县的经济建设的发展在逐年增加、但是由于底子比较差,全县医疗卫生计生经费缺口仍然较大,低于中国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5.57%水平,与我国到2020年预计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例为6.17%,人均医疗卫生总费用达到4188元的目标还有差距。 三、资源配置不够合理 业务用房总面积虽然增加了,但是业务用房仍有不足,基础设施发展速度缓慢,部分卫生院科室设置还不健全,医疗设备总体装备水平偏低,现有技术人员不配套,业务开展较困难。 四、信息化建设滞后 信息化建设意识不强,投入不足,管理手段落后,信息人才缺乏,没有真正实现卫生信息互联共享和数据的准确传输。 “十三五”期间,是推动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重大民生问题加以解决。国家出台了医改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省市也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方案,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卫生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同时,居民健康意识和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迫切需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有效满足不同人群对医疗服务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就医需要。 第二章 基本思路 第一节 规划的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卫生计生工作方针,以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河北省“大健康、新医疗”为主线,以县主要卫生问题和人民健康需求为依据,以注重公平、共享、创新、法制、效益为准则,以全面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县脱贫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 第二节 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突出区域特色的原则 立足涞源的地理位置和红色老区的现实情况,配合县城乡总体规划,结合医疗卫生计生资源的具体情况,突出自身特色。 二、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发挥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的主渠道和对主要卫生资源的调控作用,确保基本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鼓励社会办医院,满足居民多层次和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 搞好分级分类管理,统筹城区和乡村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坚持中西医并重,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均衡发展。 四、分级诊疗与系统联动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分级诊疗,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的诊疗功能,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加强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的系统联动,健全完善转诊机制,实现各级的互联互通。 五、密切结合医改的原则 与国家和省医疗卫生改革政策相一致,规划的目标、指导思想及机构设置以国家医改宏观政策相衔接,在医改政策的统一引领下开展规划。 第三节 发展目标 调整布局,构建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备的医疗服务体系,重点是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的技术水平,强化乡级急救能力,设立乡镇中心卫生院急救分中心,加强村级执业医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县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全县医疗卫生计生的发展水平。到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力争达到76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为张,社会办医院床位数张、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为张、社会办医院床位数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为人、注册护士数为人。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资源配置标准 第一节 机构设置 本规划范围为全县行政辖区,包括17个乡镇,1个城区办事处,285个行政村。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2015—2017年;第二个阶段为2018—2020年。 本规划内容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社会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机构等。 一、医院 (一)公立医院 设置和办好县医院1个、县中医院1个、县妇幼保健院1个。 1.县医院。加快县医院发展,到2020年,县医院力争开放床位数为张,重点发展心脑血管、消化、呼吸、创伤急救、骨科、妇科等专科,成为全县的区域医疗中心和区域品牌医院,承担好全县医疗、保健、急救、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医疗服务工作,县医院(含急救中心)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技术水平,基本完成微创、影像、放射、麻醉、心血管、ICU等功能科室的重大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2.县中医院。重点解决县中医院空间狭窄和功能不全的问题,到2020年,床位数张,重点建设肿瘤、神经内科、骨伤、康复等特色专科,新增科室达到二级中医院技术水平,成为全县的中医区域医疗中心。 2016—2018年,完成县中医院改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 9500 平方米,业务用房达到7500平方米,基本完成肿瘤、血液、康复、检验、ICU、康复、理疗、养生等功能科室的重大设备采购项目。 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升全县卫生服务效能。县中医院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遇,积极谋求与市级及京津冀医院的合作共赢,强化对口医院合作关系,坚持开放办医、合作办医,变技术合作为项目合作,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提升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能力,积极探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政策互惠、合作共赢的一体化新模式。 (二)社会办医院 1.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和专科化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提供康复、老年护理、医养结合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2.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到2020年,按照每千人常住人口不低于1.0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医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院设备。 3.社会办医发展项目。到2020年,在完成规划内的建设项目基础上,引导和支持社会办医院举办老年护理、医疗康复、医疗美容、临终关怀等服务机构。结合全县居民生活习惯、发病情况以及卫生资源的分布和特点,按照合理利用、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按需供给的原则,重点加强产科、肿瘤、肛肠、老年病、传染病、口腔、儿科等专科建设。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明确基层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除具一般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村卫生室在乡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工作。 (一)乡镇卫生院 每个乡镇设置1个卫生院,全县共设置17个卫生院(5个中心和12个一般卫生院),每千常住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数控制在张以内。到2020年,17个乡镇卫生院床位总数为张,重点增加中心卫生院床位数。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 乡镇卫生院重点改扩建乌龙沟、留家庄、金家井等3个卫生院。 (二)村卫生室 按要求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搞好285个村卫生室的建设,到2020年底,完成村卫生室的改造建设任务,全部达到标准化配置要求,其中2017年完成130个,2019年完成130个,2020年完成25个。 三、专业医疗公共医疗卫生机构 全县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县妇幼保健院1个;依托县医院设置急救中心1个;依托县中医院设置医疗康复托老中心1个。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到2020年,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总数原则按照每万常住人口。在专业卫生人员配置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工勤管理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5%配置。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和任务。以县疾控中心为龙头,以村卫生室为基础,构成县、乡、村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能力建设,深化专业技术服务龙头作用。加强乡和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硬件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功能。到2020年达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设备配套、技术适用、功能完善、满足公共卫生服务的需要。 (二)卫生监督所 强化县卫生执法大队的职能,以各乡镇为基础,建立县、乡卫生监督体系,积极探索乡级卫生监督新模式。 加强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综合考核机制。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配置执法设备,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点做好医疗执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 设置县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走马驿、上庄、王安镇、银坊等4个卫生院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承担辖区及周边区域的卫生监督工作。 (三)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人员,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置,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人的标准配置,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人数的80%。 提高县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以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完善集妇幼、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县乡两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强化县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职能,承担好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督促检查乡镇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等服务站承担的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以及发挥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的职能。 (四)急救中心 依托县医院设置急救中心。每个中心卫生院设一个急救站,各乡镇各设置1个急救站点。 在走马驿、上庄、王安镇、银坊等4个中心卫生院设置急救站,在北石佛、水堡、塔崖驿、留家庄、金家井、杨家庄、南马庄、南屯、烟煤洞、下北头、东团堡、乌龙沟 12个卫生院设置急救点,急救站点负责辖区内病伤员的现场急救、转运等任务,向县医院转诊重症病人,同时,必要时接受市急救中心的指挥。急救中心和急救站点要以最短的时间做出反应。 (五)精神卫生机构 建立以县医院精神卫生科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的精神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防治体系。2016年-2018年,完成县医院精神卫生科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2018年-2020年完成精神卫生网络建设。 (六)医疗康复托老中心 发挥县中医院的资源优势,依托县中医院设置医疗康复托老中心。以医疗康复托老中心为龙头,整合乡镇卫生院的床位资源,打造全县的医疗托老网络,负责全县居民慢性病和急性病康复期的住院治疗。依据机构规模、服务人口、需要需求情况等合理配置床位。同时,完成老年病治疗中心和“治未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 第二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一、床位配置标准 依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现有医护人员数、床位数及其分布、床位使用率、城乡居民患病率、两周就诊率及住院率、平均住院天数、未来人口发展预测,充分考虑京津冀协同发展下的非首都功能疏解因素,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我县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床位配置标准。 表2 2020年床位配置细化表 二、人员配置标准 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和计划。建立完善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卫生人力资源全行业管理。 1.医院人员配置。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每千人常住人口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要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医护人员比例达到。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学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除护理专业外,县级医疗机构新进人员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十三五期间县级医院计划每年引进本科以上毕业生。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达到,人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每千常住人口配备一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乡镇卫生院临床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资格。 第三节 卫生信息化 一、建设县域医疗健康数据平台 实现每千常住人口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唯一载体,每千常住人口健康数据和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整合、优化诊前诊后健康管理的业务流程。在整合全县公共卫生、区域医疗等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全县健康管理服务平台、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和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县域内、省市县三级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 二、提高完善县级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 建设基于医院服务网络的基层健康服务平台,借助县中医院改扩建工程的有利时机,提高和完善县中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更新和建设县中医院的his、lis、pacs系统,提升县级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将县级医院的远程医疗服务中心纳入到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在县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中部署与搭建云医院服务网络,同时在有条件的机构进行数字化影像设备,检验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人员能力和整体管理水平。 2017年前,完成县中医院信息化系统、基层医疗服务平台、更新、远程医疗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更新his等信息化系统,开通健康档案与基本医疗服务网络;更新数字化医疗设备远程医疗服务接入省-市远程服务网络。2018年前,完成县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和县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改造硬件系统和平台升级改造,实现全县基本公卫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健康管理信息同一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 三、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完善的信息化工作机制,协调相关方面,探索在县级基层统一使用相对成熟的实用平台系统和应用软件。用2年-3年的时间,分阶段和有步骤推进全县信息化试点,力争在重点应用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是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成立县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统筹组织与协调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发展与建设各项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规划纳入政府总体规划、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县级政府的工作和考核目标。 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综合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横向协调联动,围绕规划的实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依照规划中的有关要素依照法律和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包括卫生资源的规模、审批、调整、监督和评价等;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规划相关内容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卫生计生和规划相关政策保障的协调落实,依据规划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补助政策落实相应经费,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和激励作用,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卫生人事政策,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在支付上的衔接;编制部门要依据规划,对符合设置规划的医疗卫生计生,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要求,统筹考虑医疗卫生计生发展需要,合理安排优先保障用地供给。其它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履职尽责。 第二节 政策保障 一、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明确发展重点 一是改革补偿机制。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自主化管理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和人事工资制度改革,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政策,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政策,降低公立医院自我发展的压力,推动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发展。 二是完善运行机制。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医保部门与县级公立医院共同协作,形成相对合理的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机制。 三是将提升县级医院服务水平。打造县医院专业发展平台,与京津冀及省市对口医院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通过远程医疗和专家会诊等形式,降低县域外转诊率。打造县中医院医疗康复托老网络,重点加强中医院的骨伤科等专科建设,发挥中医在医疗康复养老方面的引领作用,同时联合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县域内慢病管理和医疗康复托老网络。 三、完善社会办医政策,促进社会办医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精神,进一步放宽准入,拓宽投融资渠道,清理规范医疗机构审批事项,公开区域医疗资源规划,减少运营审批限制,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规范收费政策,完善监管机制,促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加快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格局。 第三节 资金保障 一、完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 落实完善各项投入政策,实现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的目标。财政投入要适度增加对医院的出资比例,从补偿机制上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努力降低药占比,增强医院的生存能力。 二、要拓宽卫生投入渠道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卫生投资领域,建立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形成投入主体多元化、投入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三、加大农村卫生事业投入力度 在保障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计生经费投入的同时,要保障农村基层医生护士待遇的落实,保障卫生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基层医疗卫生计生和卫生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经费。 第四节 监督评价 严格规划实施,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通报制度。县卫生计生局要及时发布规划实施的相关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确保规划实施到位。县政府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 第五章 附 则 一、全县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卫生计生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局解释。 三、规划的周期为5年,即2016年至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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