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69064049/2015-00079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发文日期: | 2015-11-1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自查自纠报告 | ||||
| 涞源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自查自纠报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5-1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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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一、执行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法定要求对项目许可条件、时限、程序、公开进行严密审查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完备案卷,并对违反行政许可的行为依法进行追究。精简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取消或调整的前置审批事项,编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落实“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没有将一些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拆分、合并或调整为审核、事前备案等形式继续实施审批。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实行网上办公,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行“阳光审批”,及时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和投诉机制,统一受理、首办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公开公示、一次性告知。 二、工作建议。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大力度推进网上审批应用,使审批受理、办理全程实现网络化,强化政务公开制、一次性告知,以便更好地提高行政服务审批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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