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69064049/2014-00053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发文日期: | 2014-08-2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发改局反恐处突工作落实情况 | ||||
| 发改局反恐处突工作落实情况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4-08-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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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全市反恐处突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刻召开了局党委会、班子会对我局反恐处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发生各类恐怖袭击、突发性事件,切实提升反恐处突工作应急指挥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成立了我局反恐处突工作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反恐处突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反恐处突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徐永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马淑香局长、栗振华局长、蔺春利局长担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部门反恐处突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 二、及时制定了发改局反恐处突工作应急预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反恐处突工作会议精神及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反恐处突应急反应及妥善处置能力,我局制定了反恐处突工作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反恐处突工作应急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反恐处突工作原则、反恐处突工作应急程序、以及反恐处突工作要求,对我局此项工作进行了严密的部署。 三、工作方法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突发和恐怖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救援。 2、生命第一、科学施救原则。事件发生后,要把救护生命作为首要任务,迅速进行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3、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四、反恐处突工作应急程序 加强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立足防控,抓早、抓小、抓源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有突发恐怖事件发生,能迅速反应,有效控制,把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1、单位全体职工要提高警惕,对陌生面孔加强盘查登记,对图谋闯入的不法人员应坚决阻止入内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 2、获得突发性恐怖事件信息的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协调总指挥和信息联络组报告。 3、信息联络组及时发布预警信号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公安、救护等有关部门报警求助,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及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应急处置组携带防卫器械,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对罪犯侵害行为能制止的要立即奋力制止,不能制止的要与犯罪分子巧妙周旋,防止事态扩大,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制服犯罪分子,转移救助受伤人员。 5、秩序维持组负责组织人员隐蔽和疏散,最大限度的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后勤保障组负责先期救护受伤人员,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7、突发性恐怖事件现场处置结束后,信息联络组发布解除信号,各小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在处置突发恐怖事件过程中,要把保护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恐怖事件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和控制事态扩大的应急行动。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突发事件发生后,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为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实施,平时要做好应急装备的后勤保障。包括通讯器材:固定电话及有关人员手机要保证畅通;抢险装备:应急灯、手电筒绳索及维修工具;防暴自卫器械:铁锨、棍棒,应急处置组必须人手一件。 4、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对在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恐怖事件应急工作准备不周,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指挥不利、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相关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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