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69064049/2014-0003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发文日期: | 2014-03-2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发展改革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 ||||
| 发展改革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4-03-24 | ||||
|
|
||||
| 为了保证发展改革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协调高效运转,特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做到文明、懂礼貌,说话和气,待人热情。 2、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及县有关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3、全局工作人员都应该维护局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团结统一,做到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分工协作,尽职尽责,全力以赴。 4、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凡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想方设法尽快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