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669064049/2013-00024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13-10-14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发改局内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发改局内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3-10-14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依据上级有关政务公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政务公开,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守国家机密;必须实事求是,分步实施;必须坚持政务公开与接受民主监督结合,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执法水平。

第三条政务公开工作,发改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四条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下列政务活动内容应向社会公开:1、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情况;2、各科室的职能、职责、权限;3、单位的办公地址、业务联系及咨询电话、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4、行政执法办理案件的依据、程序和处罚标准;5、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标准和缴纳程序;6、工作人员办事纪律、行为规范和各种办事制度、廉政制度;7、实施各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依据、所需资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责任人;8、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政务活动内容。

(二)下列政务活动内容,经过一定的程序,应在单位内或视需要在社会一定范围内公开:l、涉及全局性重要决策的酝酿情况;2、工作人员受行政奖、惩情况;3、录用、选拔干部的标准、人选、考核和选拔结果;4、政府采购项目以及较大财务开支情况;5、各种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以及各种承包、出租招标、投标情况。

第五条政务公开的方式l、定期公开本局职能、各种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重大政务活动内容等;2、在办事窗口放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事指南、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等内容。3、建立政务公开栏,上墙公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等内容;4、设立意见箱、投诉信箱、举报电话和网上投诉邮箱,扩大群众投诉渠道,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公正执法;5、编印政务公开手册和办事指南;免费派发给有关单位和办事群众,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6、开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业务咨询电话,方便群众通过电话了解和查询本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务公开等情况;7、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或以文件、会议纪要、简报、疫情快报等形式公开应在单位内部或视需要在社会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8、不定期召开民主党派、社会各界人士代表、义务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9、运用新闻媒体报道方式推行政务公开,对重要政务活动,可按规定程序请新闻单位参加采访并报道。

第六条下列政务公开,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一)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在本办法中尚未明确的;(二)本办法明确可以公开但范围要扩大的;(三)公开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凡对本办法的规定不执行或者执行流于形式,违反办事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过错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由发改局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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