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66x/2018-00395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2018-08-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涞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涞源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 | ||||
| 涞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涞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涞源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0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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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文件
涞扶办联[2018]2号
涞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涞 源 县 财 政 局 关于印发《涞源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 通 知
各单位: 现将《涞源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涞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涞源县财政局
2018年8月10日
涞源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监督长效机制,加大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规范性和透明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公告公示制度。 一、公告公示的内容 1、扶贫资金分配与拨付情况。县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的来源和规模、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扶持范围、资金分配依据和拨付时间等予以公告;业务主管部门对扶贫资金额度、安排使用、绩效结果等情况予以公告公示。 2、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实行村、乡(镇)、县三级公示,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脱贫攻坚项目库,予以公告。 3、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县政府对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含调整方案),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4、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年度终了,县、乡、村三级要分别对本级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等情况。 5、项目实施情况。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要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内容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6、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公告公示单位要公开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并对举报受理办理结果进行公开。 二、公告公示的形式及时间 (一)县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公告公示。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二)乡(镇、办事处)、村级通过政务公开栏或行政村村务公开栏、扶贫项目公开栏公布扶贫项目计划,并保存公告公示协议、报纸、网络截图、现场照片、视频等资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 (三)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后设立公示牌,公示相关信息。 (四)可探索通过主流新闻媒体、重要时段电视滚动字幕、广播或微信、短信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创新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和知晓率,实现公开的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简单易懂、留痕可查、便于监督。 三、公示公告的监督 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是将扶贫资金项目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接受群众广泛监督,把上级部门的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的有效形式。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对公示公告制的落实情况和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群众反映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中的有关问题,要严肃对待,建立举报问题台账,及时受理,认真核实,限时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涞源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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