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66x/2018-00394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2017-09-05 | 文 号: | 涞财[2017]60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涞源县财政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 | ||||
| 涞源县财政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9-05 | ||||
|
|
||||
涞 源 县 财 政 局 文 件
涞财[2017]60号
涞源县财政局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
各乡、镇、办事处财政所,县直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根据《河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依据 (一)《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二)资金拨付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审计部门出具的有关扶贫资金审计报告;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重点 (一)资金投入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总量;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资金拨付是否及时,特别是到户的财政扶贫项目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有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资金支付管理是否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是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方式 (一)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监督,可以采取专项检查,第三方监管等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验账目、翻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深入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检查。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要做到资金链条延伸检查到底。 (三)专项检查,在全面查验账目的基础上,每年抽查不少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的扶贫项目。 (四)建立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社会监督机制。引导和鼓励贫困群众、第三方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评,年度考核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被检查人及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进行监督检查。 涞源县财政局 2017年8月29日 涞源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印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