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30630000809694R/2018-00088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2018-03-0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 ||||
| 涞源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3-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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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政务信息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工作。 二、负责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市民政局委托管理的民间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负责全县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 四、指导全县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县直单位和县属企业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工作。 五、负责军队移交本县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县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全县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全县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国内外对我县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使用。 七、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承担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八、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 九、负责县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调整、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和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组织实施地名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设置和数字地名建设工作;负责重要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辑和审定全县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的书图资料;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标准;管理县级福利资金;拟订政府对福利机构资助办法;负责全县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措施;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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