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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809678/2023-00750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4-2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职能配置
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职能配置
发布机构: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3-04-21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涞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5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简称县教育和体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中共涞源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合署办公。

第三条 中共涞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简称县委教育工作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接受中共涞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工作的谋划、协调,负责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县委教育工作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贯彻落实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教育综合改革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负责教育国际交流工作;参与经济、教育统筹和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推动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组织指导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

(四)负责指导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所属学校中小学校长、中层干部和校级后备干部,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任免;负责本系统人员编制、调配、工资福利、劳动保险、职称评定和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和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五)负责所属学校和单位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和单位稳定、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和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     

(六)指导教育经费预决算工作,依法监督教育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教师工资的政策落实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本系统基本建设和设施的设置以及计划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贫困生的资助工作。

(七)研究制定教育经济政策,统筹安排县拨教育事业经费,推动所属国有教育的规划、开发和利用;提出经费使用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综合管理、协调指导全县社会体育事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九)指导和推动全县体育体制改革,监督管理体育事业专项补助经费。

(十)研究制定体育产业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体育外事工作。根据授权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专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二)组织开展全县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三)指导全县性体育社团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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