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内容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涞源新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0WM热电联产工程 |
建设单位 | 涞源新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本工程位于涞源县东部,北屯村东南,涞源新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项目内容 | 涞源新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程1×75t/h煤气混燃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15MW凝汽式汽轮机组按照地方要求,2017年内完成淘汰关停,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改扩建2×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配2×20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安装高效脱硫、脱销、除尘等环保设施。年发电量10876万kWh,年供热量为167万GJ,替代区域内燃煤锅炉60台,设计供热面积371万m2。 |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 ①废气: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煤仓、燃煤储存、破碎废气、锅炉烟气等可能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②废水:本项目各阶段排水分别直接或经处理后在回用于其它生产阶段,无废生产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涞源县污水处理厂,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③噪声:鼓风机、引风机、各种泵类、冷却塔、锅炉排气等噪声对厂界四周和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④固体废物: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废脱硝催化剂、生活垃圾等固废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 |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大气环境:燃煤储存采用密闭煤棚,设喷淋及地面水力冲洗设施,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煤仓、碎煤机楼等含尘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管束除雾器的烟气治理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另外,本项目实施后将替代区域内燃煤锅炉60台,同时,按要求关停现有发电机组,有利于改善涞源县环境空气质量;②水环境:本项目生产废水分类处理后回用,无生产废水外排;职工生活依托现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涞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③声环境:本项目采取在送风机、空压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锅炉排气口安装小孔消声器,各类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基础等措施后,保证厂界噪声、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满足响应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理,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代为处理。 |
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结论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靠有效,在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可实现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可替代供热区域内分散式燃煤小锅炉,减少该区域污染物排放,可有效降低环境压力,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 公众可通过写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书的补充信息,期限为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7日。 |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涞源新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涞源新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13582248088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 环评机构: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20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座1030号 联系人:赵海生 联系电话:0311-69053151 |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主要征求公众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和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包括:对项目建设、选址以及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认可等公众关心的问题,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 |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 公众可以采取信函、发传真、电子邮件或打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 本次信息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17年8月4日至8月17日,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