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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5-0014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5-10-14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升级改造
涞源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升级改造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5-10-14
涞源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升级改造
 
根据2012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北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中 “逐一改造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的要求和保定市两厂(场)办“各县在2015年底前必须建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并投入运行”的有关要求,涞源县政府决定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经过招投标程序,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采取建设一运营一移交(“BOT”)的方式融资、建设涞源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污泥深度脱水处理项目。
该项目已于2015年9月5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本年底完工。改建后项目总占地面积不变。在原有东侧预留土地上新增污水深度处理土建工程并在污泥脱水机房的西侧新增污泥处理的土建工程。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能力不变,经深度处理后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满足一级A标准;污泥经高压板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为50%。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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