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5-0013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5-10-14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限期拆除锅炉、茶炉,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限期拆除锅炉、茶炉,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5-10-14
限期拆除锅炉、茶炉,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为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我局根据《涞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和2015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城区监察中队人员对各单位下达《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限期拆除锅炉及茶炉的通知》,要求全县在《河北省燃煤锅治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淘汰拆除范围内的各单位茶炉、经营性茶炉及洗浴锅炉,必须于2015年7月低前全部拆除,并做好场地清理工作,预期不拆除的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行拆除。
此次专项行动,我局共出动人员36人次,12车/次,下发通知51份,并有文广新局记者全程跟踪报道,营造舆论氛围,形成高压态势,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开端。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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