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76190534/2023-029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发文日期: | 2023-02-0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2-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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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事项名称:能够确定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公证书 事项用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参保人在出现领取待遇期间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进行注销登记,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审查:收到申请后,数据信息传递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符合城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条件的,直接由受理人进行确认。对不予以受理的,向申请人发送信息一次性告知。 3、决定: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对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进行确认,通过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反馈办理结果。 4、送达: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核准确认后,由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协办员或手机短信等各类渠道进行告知。 办理材料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3. 注销人员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注:可由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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