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69064049/2022-00171 | 主题分类: | 电力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发文日期: | 2022-10-1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方案 | ||||
| 涞源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方案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2-10-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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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方案
为科学统筹推动全县分布式光伏,促进光伏发电就近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可靠供应,根据河北省能源局印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计划对全县变电站、10千伏线路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测算基础上建立分布式光伏项目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按季度定期更新,每季度首月10日前县供电公司完成测算工作,15日前通过供电公司服务窗口对外公布,同时报县发改局备案,县发改局根据全县开发容量变化及时统筹调整并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二、供电企业出具的低压(220/380伏)接入系统方案有效期为3个月,高压(10千伏及以上)接入系统方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未并网的,需由电力部门办理延期或重新出具接入方案。 三、分布式光伏企业、用户在开工建设前应取得电力部门的接入系统方案许可,否则不允许开工建设,电网承载力不足的区域暂停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户用光伏项目一户产权只能申请一户,并且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千瓦。 四、电网企业加强有源配电网(主动配电网)规划、设计、运行方法研究,加大投资建设改造力度,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提升配电网接入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同时鼓励 光伏建设企业通过配套建设储能等技术手段改善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后再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 附件1:涞源县2022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表 附件2:涞源县2022年第四季度变电站、线路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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