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daj241/2023-0002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涞源县档案局
发文日期: 2021-02-19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档案馆关于馆藏档案开放的公告
涞源县档案馆关于馆藏档案开放的公告
发布机构:涞源县档案局   发布日期:2021-02-19
          为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加强档案管理、促进档案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县档案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二十七条、《河北省档案管理条例》三十三条“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 ”的规定,经县档案馆开放鉴定,决定自即日起向社会依法开放非涉密档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涞源县档案馆对满二十五年(除保密范围的内控档案之外)按规定向社会公开1996年以前形成的钢厂、铜矿、破产企业、故档文件共计2300份。
     二、查阅方法
    凡我国公民和社会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工作证、居民身份证)经本馆同意,办理查阅手续,均可利用开放档案。
     三、利用要求
     1.利用者如需摘抄、复制有关的档案、资料,需档案馆同意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复制盖章
     2.凡从本馆摘录、复制的档案,不得私自转让、出卖或携带出境,违者将依法处理。
     四、开放时间及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1730;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730;
     如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利用开放档案需提前联系涞源县档案馆预约。
     地址:涞源县档案馆
     咨询电话:0312—7321179
     热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前来查阅利用档案,本馆工作人员将为利用者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涞源县档案馆

  20212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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