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809723/2026-01146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6-03-09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关于《涞源县金家井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关于《涞源县金家井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6-03-09
 

关于《涞源县金家井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涞源县金家井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587日获涞源县人民政府批复(〔202582号)。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对《规划》成果予以公开。

一、规划期限

2021-2035

二、规划范围

金家井乡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约177.39平方公里,辖19个行政村;本次规划乡政府驻地位于金家井村。

三、城镇性质

涞源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旅游服务、生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为主的生态和美特色乡镇。

四、国土空间分区

金家井乡落实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6个一级规划分区。

生态保护区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该区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自然区域;

生态控制区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

农田保护区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为维护粮食安全,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划定的需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城镇发展区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区域,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所有建设行为应按照详细规划进行精细化管理,对城镇建设用地的总体和单项指标严格控制,实施规划用途管制与开发许可制度;

乡村发展区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

矿产能源发展区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

五、乡政府驻地规划规模与强度控制

(一)规划规模

坚持紧凑集约布局,优化提升城镇功能,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到2035年,严格控制乡政府驻地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55.68公顷。

(二)强度控制

乡政府驻地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分为强度一区、强度二区、强度三区三个分区

强度一区为较高强度开发区,主要包括沿街商业设施、公用设施;

强度二区为中强度开发区,主要包括公共服务设施;

强度三区为低强度开发区,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和交通设施等。

 


 

 

07村庄布点规划图

 

11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12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规划图

 

 

16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

17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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