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4039518/2023-00894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20-05-2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对保定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79号提案的答复 | ||||
| 对保定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79号提案的答复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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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涞承办字[2020]第2号
对保定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79号提案的答复
梁卫江委员: 您提出《关于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助力我市旅游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象征,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标志。您的提案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参考性与可行性,涞源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了提案内容,责成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相关部门对我县的长城情况进行了专项考察调研。 一、涞源县境内长城的基本情况 涞源境内长城修建于明万历元年至十三年(公元1572——1586年),东起乌龙沟乡大庄苦壮石,西至南马庄乡狼牙口香炉石村,呈东北西南走向,全长122.5公里,共设敌楼270座、城堡6座,战台和马面57座,烽火台33座,城堡6座,我县于2002年进行了普查,做到了底数清、数据准。其中,乌龙沟段于2001年7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浮图峪、宁静安、白石口、插箭岭、狼牙口长城于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措施 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长城、大运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法案》印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方案》精神,抢抓重要历史机遇,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抓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通过保护、传承和利用长城沿线文物和文化资源,为我县及全市旅游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二是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 三是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专题研究了涞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议程。 四是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已将我县乌龙沟、浮图峪、插箭岭三段长城列入即将正式公布的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的首批名单,同时我县又通过积极争取将白石口段长城也列入首批名单。省市文物部门也将我县列为重点建设区域,给予重点支持。 五是结合涞源实际,我们谋划了涞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长城本体抢险加固、乌龙沟长城5A级景区、白石口长城4A级景区,以及长城风景道、人文旅游等28个大项目16个小项目,都已列入保定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大盘子。 目前我县正在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编制涞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和规划,大力推进项目实施。 六是成立了涞源长城民间协会组织。我县正在筹备编撰《涞源长城》大型画册。 三、长城保护的相关措施 一是在长城保护工作中,我们既做到保护长城主体建筑,又做到保护周边环境。二是聘请21名长城保护员,制定了长城巡查制度,加大对长城的巡查和保护力度,形成长效机制。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损毁长城文物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众保护长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用实际行动来爱护和保护长城及周边环境。 通过以上这些措施的实施,涞源县必将抓住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机遇,将我县现有资源串联并重新组合,形成新的发展板块,实现我县可持续脱贫攻坚,推进全域旅游的建设发展。
2020年5月12日
领导签发:梁永强 联系人及电话:孔莉娜 王海东 7321897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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