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993/2024-00642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23-08-31 | 文 号: | 涞农字[2023]第76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 ||||
| 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8-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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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洁静、马秀娟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放农户自主发展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补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内容涉及的是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2019年涞源县财政局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上级文件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涞财【2019】65号),涉及资金164万元,通过新型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农业农村局班子会研究确定用于扶持26个项目实施主体。2020年我们组织26个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方案》中的程序、步骤和要求组织了实施,2020年年底26个项目实施主体全部实施完成,但因疫情影响,一直到2021年4月份才进行了验收。经实地查看、听取项目实施主体汇报、审查相关资料、质疑答辩、专家组研究,26个项目实施主体实施的项目内容全部通过验收。自2020年开始我们一直给政府打报告申请资金拨付,县领导也进行了批复,但一直未到付,直到今年王燕县长已批复并列入了财政预算。经和财政局沟通表示:据县财政收入状况进行拨付。
2023年8月31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齐瑞兰 0312-7321776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116房间) 抄送: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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