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993/2024-00641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23-08-31 | 文 号: | 涞农字〔2023〕第74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 ||||
| 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8-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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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和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建议上所说:近几年黑木耳产业为全县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也带动了一批村民顺利就业。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黑木耳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考查调研。 一、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大扶持力度。 在涞源县县委、政府出台的有力扶持政策下,涞源县黑木耳产业各生产环节顺利有序运营。1.核心菌包工厂位于涞源县金家井乡土巷口村,是一座现代化的食用菌菌包生产工厂,总投资2.9亿元,占地180亩,主要建设菌包生产车间、菌包周转制冷车间、菌种培育车间、储存库及锅炉房等设施,是一座国内同行业规模最大、自动化程度最高,居领先水平的食用菌菌包生产企业。2.六个分散种植基地总投资1.1亿元,资金全部由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出。分布在6个乡镇,共流转用地1254.61亩,建设有700栋出耳棚,350栋晾晒棚及附属配套设施。资金扶持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模式。 为了充分发挥食用菌(黑木耳)产业的扶贫带动作用,保障黑木耳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公司+村两委+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坚持“六统一分”即:统一菌种、统一生产、统一种植、统一品牌、统一技术、统一销售,分户经营的模式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由具备一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的运营公司承租大棚,村级合作社在乡镇府、村两委指导下与运营公司签订委托经营承租合同,约定权利、责任和义务。经过2020年、2021年两年努力为菌包厂、基地落实了经营主体。各企业健康运营。 三、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健全服务保障。 为了给黑木耳产业发展保驾护航,涞源县农业农村局在涞源县政府的指示下成立了黑木耳产业专班,专班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由一名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由相关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工作人员,专班成员主职就是对黑木耳产业的生产全方位进行服务工作。做到采取各种措施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生产企业调研,对黑木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协调解决。保证产业生产顺利。 今后,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在调整种植结构,促进黑木耳朵规模生产,提高科学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上努力作为。
2023年8月31日
领导签发:辛庚戌 联系人及电话:史成立0312-7321776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116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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