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993/2024-00624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23-08-31 | 文 号: | 涞农字[2023]第77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对政协涞源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 对政协涞源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8-31 | ||||
|
|
||||
| 县社: 现将关于供销社改革现状、问题及发展出路的会办意见提出如下: 针对你们提出的“供销社采取兴办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等途径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建议,我们根据职能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通过发放明白纸、悬挂条幅、设咨询台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土地承包法》及涉农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进行普及,使合作社依法依规办社、规范运营。 二是人才培训。将合作社成员纳入到“头雁”、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内,通过走出去开拓视野、拓宽思路,掌握先进的办社理念和经营管理方法,打造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队伍。 三是项目扶持。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通过项目扶持,鼓励合作社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购置新设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使合作社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服务能力。 四是引导托管。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我县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土地经营基本上都是老年人,比较困难,所以土地托管意愿强烈,再加上近几年国家对土地进行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地块零散不平整的问题,便于机械化操作,这为合作社进行土地托管创造了条件,为此我们将积极引导合作社进行土地托管,帮助其签订规范土地托管合同,为合作社规范运行奠定基础。
2023年8月31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齐瑞兰 0312-7321776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116房间) |
||||
| 附件: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