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993/2024-00638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23-08-25 | 文 号: | 涞农字【2023】第82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 ||||
| 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8-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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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宏印、王宁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涞源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涞源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 体化首次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涞政办〔2022〕120号)文件要求,村民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由乡(镇)、村引导其选择 一处宅基地子以登记,除继承外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的不子登记。 2023年,我县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对部分村进行了美丽乡村建设,对村内存在的残垣断壁进行了治理,妇联工作人员结合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讲解了美丽庭院创建要达到“五美”条件,并发放了《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倡议书》宣传册,引导群众做好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通过美丽庭院评比方式,加大对美丽庭院建设力度。今年我县建设美丽庭院2000个,精品庭院800个。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申报力度,吸纳社会资金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倾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顾慧青 0312-7321458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116房间) 抄送:乡村振兴局、自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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