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24-00855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3-08-2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 ||||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08-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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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结果:B 涞自然资规建议字〔2023〕第11 号
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张大威、郭继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有效解决野生动物损农作物”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 1、相关部门对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制定相关的补偿办法,如将野生动物毁坏农作物补偿纳入商业保险范畴,对老百姓进行赔偿。 我局于2019年开始针对野生动物致害问题,每年向县政府申请预算10万元购买相关保险。2023年河北省林草局将我县列为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赔偿试点县之一,为我县争取20万元省财政拨款,县政府配套20万元。共40万元用于《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赔偿项目》,该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 2、相关部门依法成立专业狩猎队,在农作物生长期内对造成损毁的野生动物进行合法诱捕。 我局每年均上报野生动物致害情况,特别是中、大型危害较大的野猪等,2022年9月根据冀林草字〔2022〕155号文件要求,上报省市《关于涞源县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林草局未批复。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上报野生动物致害致害情况,同时向省市申请,争取上级文件和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期待您继续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3日
领导签发: 张 阳 承办人及电话:王小辛13400432444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116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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