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809993/2024-00632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8-22 文  号: 涞农字【2023】第67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8-22
 宫欢欢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空心村集中整治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空心村”治理,是省委、省政府着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近几年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认真开展了“空心村”治理行动,村容村貌得到大幅度提升。

涞源县境内现为空心村或通过合理搬迁成为空心村的村庄,不再实施项目建设和综合利用的前提下,可由当地乡、镇政府统计人口,做好安置补偿方案,征求相关村委会同意后,上报县政府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乡、镇政府核查空心村规划符合、权属争议情况,在符合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将部分空心村复垦为耕地,增加当地耕作经济收入,助推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空心村”治理工作主要通过易地新建、联村并建、整治提升方式进行治理。

1.易地新建。空置率在50%以上的12个村庄,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村庄,原则上实施易地新建,原村址拆除复垦。新建安置点重点在县城及周边选址建设,通过实施县城提升工程,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人口承载能力;在产业发展较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的中心镇选址建设;依托产业园区、大中型景区等有条件的地方选址建设。

2.联村并建。对有条件的村庄,优先选择“三边一地”,即县城周边、园区周边、景区周边和乡镇所在地,就近依托产业基础好、人口吸纳能力强的中心村,开展联村并建。按照新型农村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三区”同建的路径,通过企业投资、村企共建模式或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现资金平衡,对原村和参与并建村庄实施整体拆迁,按照服务人口规模,合理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腾出土地进行复垦,有条件的村鼓励支持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振兴综合体。

3.整治提升。对于空置率较低、不实施易地新建、联村并建的“空心村”,根据群众意愿,结合村庄特色,因地制宜采取部分新建、“插花”整治、引入市场主体等方式,就地开展“空心户”治理。部分新建。在满足群众新建房屋需求的前提下,通过村内宅基地置换,开展小范围的连片拆旧、建新、复垦、置换,使村民住宅更加集中。“插花”整治。对村庄内的残垣断壁、废弃宅基地、“空心户”等进行清拆。对清拆出的空地可按权属不变、整治美化、用时归还的原则进行插花式整治,通过种树、种菜、种花、种草,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微田园和休闲地,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水平。市场介入。对具有旅游资源的村庄,引入市场主体、工商资本等方式,对闲置农宅进行整体开发,大力发展服务业,打造庭院经济综合体。

2023年,农业农村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对白石山镇庄伙村、寨子村、西龙虎村、西庄铺村、白石山村、菜村岗村、灵吉村;上庄村、中庄村、狮子峪村、黄郊村11个村,进行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目前项目已开工。

有的乡镇行政村的自然村中达到100多个,居住人口少,住的比较分散,主要是村民办事非常不方便。针对这一现象,文旅局建议:一是尽可能的引进企业打造空心村,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与现代理念相结合,对村中庭院内部进行精装修,最大限度的保持村子的原滋原味,同时也能体现现代生活韵味,即完善村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真正解决公厕、停车场、网络、电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问题。让游客在村里能体验农村生活乐趣,又能享受到城市生活的便捷。

二是对村中文物遗迹和孤苦民俗进行普查,达到县、市级文物保护标准的,申报文物保护点,达到非遗文化标准的申报非遗文化,增加村的文化底蕴。三是积极组织在村的村民,种植特色农产品,加工手工制品,形成本村的品牌,利用网络销售和现场售卖方式,增加村民的收入,带动村民就业,提高全村人的生活水平,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审批工作部门职责方面: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冀农字【2020】1号》文件,第一条工作职责中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履行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工作条件,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并指导村级组织发挥主体作用,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核有关制度,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第二条依法规范审批程序。乡镇政府要依法履行村民住宅用地审批职责,明确申请审查程序,完善审核批准机制、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要指导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核制度,明确宅基地申请资格、审查人、审核及公示期限等程序内容。

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审批工作宣传培训方面:农业农村局在2020年8月份接到此项工作,在年底对各乡镇人员进行了培训;2021年6月份分别到17个乡镇,为了乡、村两级宅基地管理和审批的工作人员熟悉工作业务,开展面对面的现场培训;2022年上半年在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中,分别对17个乡镇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2023年根据保定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再一次到17个乡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效保障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顺利展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2日

 

领导签发:辛庚戌

联系人及电话:张惠 0312-7321776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116房间)

抄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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