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76190534/2023-03170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发文日期: | 2023-07-1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对政协涞源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 对政协涞源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7-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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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涞源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建设的会办意见提出如下: 我局为了“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建设”,结合我局工作职责,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 一、支持数字经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为了更好地支持涞源籍大学生返乡创业,特别是想干事干实事的人员,属于有技术复合型等人才,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33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社【2016】158号)、《涞源县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方案》(涞政办【2015】81号)补贴标准, 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提供场地保障,实施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络商户。对初次创业人员和建档立卡户、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坚持需求导向,创业担保贷款 根据国发【2018】39号、财金【2018】22号、冀人社【2019】1号,对无固定工作岗位的自主创业、 退役军人、(含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络商户,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上述群体中的妇女纳入重点对象范围。个人创业者、合伙创业、小微企业三类人员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我们通过深入乡镇、企业、基地认真倾听大家的诉求,围绕数字化经济发展方向确定宣传方式,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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