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4039518/2023-00925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22-05-3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对政协保定市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 ||||
| 对政协保定市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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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涞承办字【2022】第37号
对政协保定市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许衍彬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保定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有力的提高了城镇老旧小区安全问题、居住功能、环境治理三个方面的质量。目前,管理体制模糊,物业管理矛盾激化等相关问题切实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针对这些问题,我县实施行动如下: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成立了涞源县物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分别为:住建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消防大队、公安局、司法局、执法局、财政局、泉坊镇、涞源镇、社区居委会。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由社区牵头,征求居民意见成立业主委员会或选出楼、门长。是否将辖区内小区成立业委会进度情况纳入小区所在社区。工作考核需乡镇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 2.县政府组织住建局、发改局已请第三方公司做市场调查,近期我县物业收费标准将制定完成。 3.业委会委员和常任委员组成中,规定党员人数,民主党派及群众比例,根据涞源县物业管理提升实施方案,此项提案由组织部、民政局制定进一步指导原则。
2022年5月20日
领导签发:朱智慧 联系人及电话:边保军 王海东 乔津培 732189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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