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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4039518/2023-00936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4-25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对政协保定市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3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对政协保定市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3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4-25
                                     

 

 

         

         

 

 

                   是否同意公开:是

                          涞承办字【2022】第31号

 

对政协保定市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3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自规局:

市政协《以高质量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推动美丽保定建设》的提案收悉,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自规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深入推进“林长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

1.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划定责任区域,明确管护责任。通过召开总林长会、签发总林长令、林长巡林、林长批示等方式,推动各级林长主动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落实《林长巡林制度》和《县级林长工作提示制度》制定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提醒各级林长特别是乡村两级林长履职尽责。

2.深入推进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网格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以村级林长、基层执法人员和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源头网格化管理架构,确保每一块林地、每一棵林木都有人管护,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大力开展专职护林员规范化建设,以县级为单位统一巡护装备、统一巡护职责、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考核奖惩,逐步提高专职护林员报酬。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巡护信息系统,实现护林轨迹实时更新记录,做到发现事件及时报告、问题快速查处。强化“一长两员”队伍履职监管和考核,确保“一长两员”发挥作用。

3.严格考评考核。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和森林督查与林长履职挂钩机制,通过森林督查反映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全面客观考核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依法行政,对因监督管理不力、有案不及时报告、案件查处不到位,导致森林资源破坏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建立各级领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森林资源的数量消长、质量升降和保护管理情况等作为各级领导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将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着力推进国土绿化

紧紧围绕“增林扩绿,林果并重,改善生态环境”的发展思路,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和扩大生态空间,增强自然生态功能,构筑国土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强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坚持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并举,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不断提升生态承载能力。

1.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造林绿化。本着“集中连片,规模治理,打造精品”的原则,重点抓好窗口地带、国省干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河流两岸、旅游景区周围等区域造林绿化

2.着力提升绿廊绿化。县域内所有廊道两侧,通过新建和更新,采取常绿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积极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增加乔木混交林比例,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丰富绿化层次,打造“一年四季不同”的生态景观走廊,对全县高速路、国道、省道两侧山区可视范围内第一面坡进行绿化,进一步提升通道两侧绿化水平和景观效果,到2035年基本实现“布局合理、结构完整、层次丰富、功能齐全”的生态廊道体系建设。

3.着力开展村庄绿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四旁绿化、村庄绿化、庭院绿化等身边增绿行动,房前屋后见缝插绿、田间地头造林增绿,建设路河沿线风景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建设一批森林乡村,提升乡村宜居水平。

4.着力实施两河周边绿化工程。以唐河、拒马河两大河流沿岸、两侧可视面宜林荒山为重点,采取多树种、多层次混交,营造水源涵养林,逐步构建“水清、地绿、景美”的水系绿化工程。

5.创新造林机制。为解决造林成效低的问题,近两年来我县从从造林方法上突破,采用“郝式造林法”,大力推广“容器苗造林”,这套方法不仅起到积水、保墒、固土作用,还成功破解了气候干旱、土层瘠薄、蓄水能力差等制约造林绿化的关键问题,大幅提高了造林成活率。

6.规范营造林项目。全县范围内已落实造林山场的造林主体实施项目造林,提前向县林业局提交造林申请,填写造林申请表,须经乡政府、村委会同意;由县林业局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实地勘验,对符合造林标准,纳入造林计划,并优先安排项目;聘请第三方实施造林项目验收,对管护不到位、造林不合格的小班一律不予验收。

三、切实抓好森林资源保护重点工程建设

持续推进国家天然林停伐工程重点公益林补偿、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强保护工程管理,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强化源管理,扎实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和日常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和直补政策

四、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制定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案,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坚持地面防治和飞机防治相结合,切实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监测和防控,各乡镇要重点抓好主要通道两侧的杨树食叶害虫防治,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

五、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落实森林防火(灭)工作责任制和防(灭)火经费,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狠抓生物防火林带和防(灭)火队伍建设,强化防(灭)火物资保障和野外火源巡查、管控,严格值班值守和工作督查,抓好森林火警、火情应急处置,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六、合理落实森林经营

针对森林资源质量下降问题,我县将全面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逐步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目前我县已完成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下一步将积极推进集体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不断规范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七、林地与土地数据资源无缝对接融合

2018-2021年国家林草局下发我县林地疑似变化图斑1685个,核实违法图斑291个。为解决这一问题,坚持保护、修复、发展并重,综合利用森林资源。2021年我县完成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并形成初步成果,下一步将依据县域内的林地资源,参考国土空间规划和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完成涞源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为林地保护及涞源县林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八、严格执行限额采伐

按照“在培育中采伐,在保护中利用”的经营思路,严格执行国家限额采伐政策。具体操作中,优先考虑抚育间伐和低质林改造,大力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对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窗口地带、旅游景区和公益林区,严格限制采伐。

九、严格林地占用手续审批

1.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林地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制度,工程项目建设应尽可能少占林地。确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严格按照《森林法》和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办理审核手续。同时加强对建设单位使用林地跟踪监管,对永久性占地,认真搞好异地造林;对临时占地,占用期满后及时恢复林地地貌。

2.严格实行征占用林地前置审批。凡涉及项目占用林地的,林地占用手续办理作为前置条件,在土地挂牌前,必须完成林地占用手续办理。所有涉及用地项目立项后必须抄送县林业局进行审核,否则一律不予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坚决杜绝林地未批先占行为。

十、关于森林资源监管缺失问题

1.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及乡镇积极同县审批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职能,保证监管不脱节。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正视当前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问题,出台有关政策支撑,配强林业执法力量,防止管理上出现“真空”。特别是强化乡镇林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管理人员在政策宣传、森林防火、资源保护与管理、科技推广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对随意侵占、改变林地用途、毁林开垦、盗伐、复耕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森林植被破坏的,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责令恢复森林植被。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县林业局做好与检察院“两法衔接”工作,认真做好检察建议案件的查处工作。

 

 

 

 

 

 

 

 

 

 

 

 

 

 

 

 

 

2022年4月20日

 

 

 

领导签发:朱智慧

联系人及电话:边保军   王海东   乔津培   732189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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