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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4039518/2023-00934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4-25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对政协保定市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对政协保定市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4-25
                                     

 

 

         

         

 

 

                   是否同意公开:是

                          涞承办字【2022】第18号

 

对政协保定市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协《关于利用易地扶贫搬迁腾退土地发展中药材产业》的提案收悉,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农业农村局、自规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中药材产业发展前景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物质保障。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健康需要的不断提高,人类回归自然的思潮、天然养生医疗模式的形成,集绿色、安全、预防、保健、治疗于一体的中药产品日益受到国际国内市场的青睐,以中药材作为产业基础的中药产业作为最具特色和优势的民族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也是绿色环保、带动面广、辐射性强、附加值高、产业链长的朝阳产业

二、涞源县中药材发展情况

涞源县地处河北省保定市西北部,太行山、燕山、恒山三大山脉交汇地带,涞源县境内山峦起伏,资源丰富山场总面积高达20.33万公顷,涞源县山地中药材品种丰富,有柴胡、黄芩、桔梗、葛根等几十种。依托山场资源良好自然生态条件,大力发展仿野生中药材种植,是近几年我县产业扶贫工作重点之一,并取得了一的实效,产业基地已形成一定规模,仿野生种植中药材达6万余亩。并且产品以质量优在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涞源县仿野生种植中药材产业发展迅速。腾退出的山地和林地:可以利用我县成熟的仿野生中药材种植经验与技术,对接目前市场所需,政府相关部门在聘请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发展我县道地中药材仿野生种植。以调整种植结构,达到产业增效,促进农民增收的目的。

三、易地扶贫搬迁腾退出的土地发展中药材产业存在问题

腾退出的耕地: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后的土地可以达到国家利用等别12等地标准,均配备了水、电、路、肥,拟新增面积2100亩,按基本农田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严禁非农化、非粮化”,补充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粮食和棉、油、糖、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禁止违规转为林地、原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由于采用基本农田管理,所以种植中药材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进行中药材产业种植发展。

 

 

 

2022年4月20日

 

 

 

 

 

 

 

 

 

 

 

领导签发:朱智慧

联系人及电话:边保军   王海东   乔津培   732189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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