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754039518/2023-00908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3-14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83号的会办意见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83号的会办意见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3-14
                                     

 

 

 

 

 

 

                            是否同意公开:是

承办[2022]第3

 

河北省第十三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1183号的会办意见

 

市教体局:

收到省人大1183号“关于强化校园周边小餐桌、午(晚)托班监管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审批局、卫健局对建议进行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我县出台《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消防技术标准》:

1.对于建设面积小于300平米的幼儿园/小学生的校外托管机构(包括住宅与非住宅),基本条件要满足: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在一至三层,砖木结构等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在一二层,严禁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严禁设置其他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严禁在疏散楼梯和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房间之间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楼梯设置:面向幼儿园和有幼儿的机构必须是两个疏散楼梯;

2.只有小学生的当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且二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以设置一部疏散楼梯。面积大于50平米的房间应设置2个疏散门。外窗不等设置防盗网或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开启且有明显标志。每50平方米配置一具4公斤干粉灭火器,应设置简易式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配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室内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室内装修中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墙面装饰和地面采用难燃材料。严禁在疏散楼梯中堆放杂物。疏散楼梯不得使用可燃楼梯。

3.建筑面积小于300平米的中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设置在住宅中),当设置在一二三层中的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且二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以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4.当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米且总人数小于25人时,可以在多层/高层住宅中超过四层的楼层使用,但是必须保证住宅内有两部疏散楼梯,按照第一条要求设置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防毒面具。严禁使用和存放液化石油气。严禁设置防盗网和金属栅栏,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开启且有明显标志。严禁在室内或疏散楼梯见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5.建筑面积大于300平米的校外托管机构,应依法办理公主聚集场所营业前/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但是前提是必须有营业执照。

6.教体局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以及教育学生禁止入住没有登记备案的小餐桌、午(晚)托班。

7.学校周边的小餐桌、午(晚)托班,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和备案。

 

 

 

2022年3月10日

 

 

 

领导签发:朱智慧

联系人及电话:边保军   王海东   乔津培   732189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