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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4039518/2023-00904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3-14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0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0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3-14
                                     

 

 

 

 

 

 

                            是否同意公开:是

承办[2022]第8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40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委编办:

收到省人大1402号“关于精准简政放权做到有效承接提高基层工作质效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审批局、组织部、司法局、编办、财政局对该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精准简政放权,做到有效承接方面

审批事项下放情况:根据中共涞源县委办公室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涞源县深化乡镇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涞办字【2020】3号)、《涞源县基层审批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涞办字【2020】21号)“县级部门向乡镇(街道)赋权下放事项指导目录”要求,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为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行政审批局赋权下放12项(取消2项)审批事项。市场监管局下放2项许可备案事项,小餐饮备案和小作坊备案。在事项下放前,对各乡镇办理业务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二、加强乡镇基层行政及执法队伍建设

1.加强乡镇基层行政队伍建设。设置了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县编办为各中心配备了人员和编制,县委组织部2021年底为各乡镇中心配备了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

2.加强乡镇基层执法队伍建设。①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学习培训考试情况,不符合法定条件、未按规定经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为其申领执法证件。同时根据行政执法人员调整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制发《涞源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督导检查对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等情况,采取案卷查阅、实地检查、随同现场执法验证。研究制定印发《涞源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考核办法(试行)》,结合考核方案,重点做好对各乡镇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工作,以督促其依法行政,提高全面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基层工作人员政策与业务能力的培训

1、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政策与业务能力的培训。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突出实战、实用、实效,通过多 种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加强各乡镇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政策与业务能力培训。为切实提高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政策理论水平、行政综合服务业务素质与服务质量,制定了《涞源县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每季度组织乡镇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制定了培训计划。同时要求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也要加强日常业务知识学习。

 

2022年3月10日

领导签发:朱智慧

联系人及电话:边保军   王海东   乔津培   732189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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