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4039518/2023-00903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22-03-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5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
|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5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3-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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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涞承办字[2022]第14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45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 收到省人大1452号“关于利用技术手段降低建筑垃圾清运车(渣土车)交通事故率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对该建议进行了认真详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住建局负责渣土运输车辆运输时间、路线的备案工作,对渣土运输车辆偷运乱倒、带泥上路、扬撒遗漏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目前县住建局管辖内有2家渣土运输企业,23辆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接入数字化城管平台监管。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车(渣土车)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建筑垃圾清运车(渣土车)非法营运行为, 严厉打击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建筑垃圾清运车(渣土车)的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建筑垃圾清运车(渣土车)交通管理工作。 二、工作措施 1.优先选择有经验的老司机上岗,并定时进行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培训。建议对所有渣土作业车辆安装渣土车盲区辅助刹车系统,以此达到右转弯盲区安全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2.按照大气污染相关要求,合理规划渣土车运输时间,由黑夜运输转为白天运输,留出司机师傅的必要休息时间,预防疲劳驾驶造成安全事故。 3.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对一年中发生过严重交通事故的运输车辆不予备案,以此提高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意识。 4.加强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素质教育、业务能力培养。 5.按照《河北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重型营运货车和农村客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推广应用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我县2家拥有20辆以上车辆的道路运输企业作为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试点单位。 6.加大运输车辆企业源头监管力度,做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驾驶人的安全警示教育和源头监管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对资质不符合的一律不允许运营。 7.加大道路管控查处力度,外勤中队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工地,加大查处和治理力度,对超载、疲劳驾驶、鲁莽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打击。对查处的渣土车违法行为通报企业,对驾驶员进行停运处理。 8.规范电子警察抓拍查处力度,严格控制车辆清运时段,对不按照规定运行的车辆,实行电子警察抓拍处罚。
2022年3月10日
领导签发:朱智慧 联系人及电话:边保军 王海东 乔津培 7321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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