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4039518/2023-00896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21-05-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5-10 | ||||
|
|
||||
|
答 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涞承办字[2021]第2号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关于加强小饭桌监管”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关于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监管我县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保障小饭桌就餐学生的饮食安全。现将小饭桌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营业中的小饭桌共59家,其中持有小餐饮登记证的58,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1家,全部在县城范围内。 二、监管情况 我县使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小饭桌进行监管。重点检查小饭桌经营资质、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过程、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方面,督促小饭桌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年与经营者签订小饭桌承诺书,对小饭桌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我县都会组织小饭桌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对小饭桌营业条件进行复核,对未达到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禁止其营业。对于符合营业标准的小饭桌,会在各学校门口进行公示,并且将名单送达教体局,由各学校直接传达给广大师生,以便于学生及家长进行选择。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您的提案,我县在日后监管过程中将会协调市场监管、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保障在小饭桌就餐学生的饮食安全。 2021年5月6日 领导签发:梁永强 联系人及电话:孔莉娜 王海东 7321897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