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镇行政综合服务大厅电话
监督电话: 0312-7381728
1 、事项(情形)名称: 临时救助
2、受理地点:走马驿镇行政综合服务大厅
3、事项类别:行政给付
4 、法定时限: 7 日
5 、承诺时限: 7 日
6 、审批权限: 走马驿镇行政综合服务大厅
7、申请条件: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 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 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 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1、 遭遇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 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的家庭; 2、 因家庭成 员遭遇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或突发重病等原因,需要紧急入院治疗或造成主要经济来源中断的低 保家庭、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 户家庭; 3、 遭遇火灾、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或 突发重病等原因,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 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个人; 4、 当地政府规 定的其他应予紧急救助的家庭或个人。(二) 支 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 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 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 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 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1、因 家庭成员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 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 12 个月总收入 50%以上 的家庭;2、因子女教育费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下、 不含高中及以下自费择校情形) 或其他生活必需 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低保家庭、 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