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90/2022-0010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发文日期: | 2022-03-0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备案 | ||||
|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备案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3-04 | ||||
|
|
||||
| 一、事项名称: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备案 二、单位名称: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设定依据: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四、法定实施主体: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审批权限:县本级 六、项目申请人种类: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七、审批时限: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申请条件: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一)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九、申请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十、审批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二、批准证件及有效期:暂无证件 十三、年检时限及时间、地点:不年检 十四、办理地点:涞源县广平大街2号行政审批局住建局窗口 十五、咨询电话:0312-7844610-8046 十六、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12-732137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