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810337/2022-00099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县地税局
发文日期: 2022-02-25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税务局<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涞源县税务局<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县地税局   发布日期:2022-02-25
 一、事项名称: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二、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涞源县税务局

三、设定依据:依据1《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见附件1),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依据2《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合同发生变更的,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

四、法律实施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涞源县税务局

五、审批权限:县本级

六、项目申请人种类: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七、审批时限:即办

八、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具备是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条件。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

九、申报材料:1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2.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3.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

十、办理环节:申请-备案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二、办理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涞源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涞源县广平大街58号山水名都底商)

十三、咨询电话:0312-7325140

十四、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国家税务总局涞源县税务局 0312-731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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