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10月17日以来,全国多地通报新增多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已波及甘肃、贵州、陕西、宁夏、内蒙古、湖南、北京、河北等8省(市)9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现通告如下:
一、请以下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行程,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2021年10月1日以来,去过陕西西安市,甘肃嘉峪关市、张掖市,内蒙古额济纳旗,宁夏银川市,湖南长沙,贵州遵义,河北邢台市,北京丰台区以及与病例在平湖山大峡谷、丹霞地质公园、嘉峪关、胡杨林等景区及国家、地方流调信息披露的最新轨迹等有重叠史的人员,特别是10月18日乘坐Z161次火车15号车厢及18日以来邢台来返涞人员;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人员。
二、做好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肌痛、腹泻、嗅觉减退、咳嗽等症状,请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就诊时请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
三、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的单位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涞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出入村庄、社区、医疗机构、养老院、车站、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等公共场所时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主动出示核酸检测证明等。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安全社交距离、个人卫生。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保持居家和工作等环境通风良好。
五、坚持非必要不出行,更不要前往出现阳性病例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避免感染风险;确需前往的,在出发前及返涞后均应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涞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各单位减少举办各类线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要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各乡镇、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管理,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婚丧嫁娶从速从简等事宜,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或不办,避免扎堆聚集和聚餐,鼓励只帮忙不聚餐,更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亲友参加活动,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七、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最安全、最有效的措施,尤其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效果明显。请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的群众,尽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根据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统一部署,自10月16日起,我县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针,请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居民尽快到原接种点完成加强免疫。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