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涞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开展了一次关于春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的联合检查。
春季是食物中毒事件的多发期,食品安全风险显著提升,隐患点明显增多,而学校就餐群体特殊、人数众多,一直都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鉴于上述情形的存在并结合我县实际,检察干警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优先对偏远乡镇的中小学学校食堂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中,重点查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以及食品加工许可证、健康证等资质证件的公示情况是否到位。检察干警和执法人员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加工操作规范、油米仓储、原料冷藏、清洁消毒情况,原材料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索票索证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现场走访。针对检查过程中排查出的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当场告知并要求学校负责人立查立改,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少年强则国强”,校园食品安全不但对于处在生长发育阶段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而且对于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也至关重要。
未来,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健全工作联系制度,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及时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让未成年人在每一个监督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检察温度。
来源: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