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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通告  发文时间:2020-05-19 16:15:33    浏览次数:2686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22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精神,有效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县政府服务与治理能力,结合我实际,现将全面做好2020年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标准引领,学习试点成效,按照国务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试点的成果和经验做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完成2020年我县政务公开目录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制度持续规范,组织保障更加有力。

二、工作任务

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方案》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担负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方案》部署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全力抓好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自身职责,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照国务院部门指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对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形成清单,并于5月28日前将完成好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政府办公室综合一科 114房间进行汇总,经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审核把关后,6月20前完我县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制定工作。事项梳理要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

)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完成好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结果“两公开”。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务必于810日前,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定完成并上报县政府办公室汇总。经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审核把关后,9月底前按时向社会发布。12月底,建立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并集中公开。

(三)统筹推进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县、旅游城市、美丽涞源各项工作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有序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积极做好政务新媒体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县政府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已经开通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单位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将其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重要工作开展、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关注和政策解读等重点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做到信息及时更新,在确保信息质量的基础上,达到每周更新不少于3次的要求。长期不更新或者已停用的新媒体账号要及时注销,坚决杜绝“僵尸号”的现象。对于县政府办公室为充实“政府网站”和“涞源微讯”所需的文稿信息和照片、视频等,涉及乡镇和部门一律不得推诿,必须按要求及时、全面、准确报送。

(五)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不断将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各部门、各乡镇除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以外,要综合利用农村(社区)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依托县、乡行政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部门,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考核。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涞源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专项督导和考核,依据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打分排队,定期总结通报,对工作开展好的进行表彰,差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特别是重视程度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不熟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责令单位主管领导向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并将具体情况专题呈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强化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为便于工作开展,拟组建涞源县政务公开工作微信群,请各乡镇、各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扫码入群(二维码见附件3)。

(二)强化培训学习。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举办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议,就《条例》、信息公开平台操作使用等有关内容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各乡镇、各部门业务水平。

 

附件1、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参考)

        县级部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参考)

        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参考)

附件2、涞源县2020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附件3、涞源县政务公开工作微信群二维码

 

注:附件1具体内容请邮箱自行下载

   箱:lyzwgk7326061@126.com

登录密码:zwgk03127326061



附件2

涞源县2020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序号

具体事项

主体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各乡镇,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应急局、税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文化和旅游局、扶贫办、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公安局、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局

2020年5月28日前

2

编制26个领域政务服务公开事项目录

各乡镇,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应急局、税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文化和旅游局、扶贫办、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公安局、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局

2020年8月20日前

3

建立县、乡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并统一公开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2020年12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