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
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
按照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路货运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为在严密防范疫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扩散的同时,全力做好各类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切实解决跨市、跨县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问题,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我县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管控区的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等)、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以下简称“重点物资”)车辆可以办理。
二、办理用途
我县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管控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在对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正常、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号)、持有《通行证》,签订《重点物资运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的基础上,可在保定市辖区顺畅通行。
三、所需材料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附件1)、《重点物资运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重点物资车辆通行证办理承诺书》(附件3),请各企业自行下载填写,登录涞源县人民政府官网,在公告公示栏打开“关于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下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和《重点物资运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根据实际运输需求进行填写;
2、运输司机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运输司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道路货运企业需提供运输司机从业资格证扫描件,运单、提货单、入货单等证明货物种类的证明材料;
4、其它企业需提供运输司机驾驶证扫描件,营业执照、与运输货物相关的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四、办埋流程
1、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抽调卫健、农业农村、工信、商务、发改、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县直相关对口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涞源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综合服务站(涞源县锦绣大街1号),发货方、收货方或承运方按照运输物资类别持所需材料前往县工作专班找县直相关对口部门工作人员办理通行证。
2、工作专班收到通行证办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号盖章。
3、工作专班通知企业联系人领取通行证。
五、注意事项
(一)《通行证》仅适用于我县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管控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非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禁止申请。
(二)《通行证》仅适用于单一路线运输(含往返),独立编号,一车一证,仅原件有效,涂改、污损、复印无效。发货方、收货方或承运方均可申请,改变路线需重新申请。《通行证》须详实填写有关信息,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不超过30天,做到各县(市、区)互认。
(三)我县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管控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在对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正常、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号)、持有《通行证》,并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的基础上,保障顺畅通行。
(四)通行证使用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通行证,坚决杜绝擅自打印通行证或假冒应急运输车辆、人员和企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要要建立证件申领、登记专人管理制度,对每张证件的申领和使用进行登记,禁止司机之间直接转交,严防证件无序使用;丢失证件要立即向发证单位报告,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312-7327569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2.重点物资运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3.重点物资车辆通行证办理承诺书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附件1
编号: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
车辆通行证
核发单位: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承运单位:
企业名称 | ||
车牌号码 | ||
货车 | 车轴数 | |
物资类别 | □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 资□能源物资□进口货物□邮政快递 | |
车货总重 | (吨) | |
入口收费站 | ||
通行线路及 途经省、市 | ||
出口收费站 | ||
通行时间 | ||
司机电话 | ||
保障要求 | 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加强交通组织, 保障相关车辆快捷通行。 2022年 月 日 | |
特别提示:非重点物资运输车辆请勿申请。伪造通行证和假假冒重点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和企业法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
附件2
重点物资运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在此承诺,本人于2022年 月 日至 月 日,由 前往 运输重点物资,并承担有关疫情防控责任。期间认真履行省、市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每日如实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定期体温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随时报告,配合服从疫情处置需要。
承诺人签名(按手印):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重点物资车辆通行证办理承诺书
我公司因重点物资运输需要,特申请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为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 节传播扩散,我公司承诺做好以下工作:
一、我公司承诺所托运货物属于可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规定范围中的 。
二、我公司承诺严格落实《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要求,督促驾驶员在运输作业过程 中减少与其他人员接触,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后,快速装卸,车辆 严格消杀后快速驶离,尽量减少停留时间,避免交叉作业。
三、我公司承诺驾驶员运输作业前进行核酸检测,并随车携 带 48 小时内检测阴性证明;承诺车辆出发前、返回后,及时向 公司所在镇街(经开区)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驾驶员健康监测 等防控措施;承诺如驾驶员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第一时间 上报疾控部门。
四、我公司承诺对驾驶员多次作业期间,实行单人单间、封 闭管理,并加强住宿场所的消毒消杀。
五、我公司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承诺或承诺 履行不到位,资自愿交回通行证,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20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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