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2-03-28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交通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交通相关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涞源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
一、涞源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分类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分三类: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县交通运输局及其下属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交通运输局及其下属单位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    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涞源县交通运输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交通运输局信息应当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交通运输局信息。
1、主动公开内容
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机构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县交通系统的主要信息:
(1)机构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
(2)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公路交通建设和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行业安全生产的措施和技术规范,交通产业政策、投融资政策、规费征收政策;
(4)公路交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经济运行情况;
(5)重点公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
(6)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公务员管理、人事任免事项;
(7)行政许可及其它行政管理事项的受理部门、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以及救济途径;
(8)负责政务公开及其监督部门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9)即时公开重大决策的事项和重大交通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公开。
(10)其它需公开事项具体信息。
2、主动公开范围。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涞源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3、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在涞源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和涞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办公室两种公开形式。涞源县交通运输局信息查阅场所地点:涞源县交通运输局:涞源县景秀大街。
4、主动公开时限。交通系统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公开形式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交通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主动公开以外的交通信息,可以向涞源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涞源县交通运输局自2008 年5 月1 日起正式受理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涞源县景秀大街;咨询电话:0312-7328340;传真号码:0312-7328340;邮政编码:074300;电子邮箱:ly28340 @sina.com。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涞源县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以外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向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机构提出交通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涞源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系统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交通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交通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交通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②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机构当面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交通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人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
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机构依申请提供交通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
申请公开交通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提出交通信息公开申请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县交通信息公开机构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涞源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机构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表
机构名称:涞源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办公室;办公地址:涞源县景秀大街;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联系电话:0312-7328340;传真号码:0312-7328340;电子邮箱:ly28340 @sina.com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机构不依法履行交通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上级交通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交通运输局在交通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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