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涞源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2-0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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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涞源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和范围 本单位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和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涞源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涞源县政府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单位具体网址为:www.lyxgaw.gov.cn。 本单位当面受理机构为涞源县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地址:公安局政治处)。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7323960。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不能超过20日。本单位网上公开的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将在有效期内保留,其余的信息在网上保留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查阅这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机构为涞源县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地址:公安局政治处)。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7323960。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涞源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三)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即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对于申请的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予以当场答复;当场不能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名称。 三、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监督涞源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认为涞源县公安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举报,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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