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涞源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6-06-03 | ||||
|
|
||||
涞源县水利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涞源县水利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领导简介、分工,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2.部门工作动态。 3.权责清单。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行政规范性文件。 6.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7.《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 (三)公开时限 涞源县水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涞源县水利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申请机构 1.受理机构名称:涞源县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涞源县广昌大街14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312-7321323 邮政编码:074300 电子邮箱:ly7321323@163.com (二)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填写《涞源县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样附后)。《申请表》可以在涞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 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涞源县水利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互联网渠道。申请人通过电子邮箱提出申请,请发送至:ly7321323@163.com。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三)申请的处理 1.审查。收到申请后,审查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登记。工作人员对《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局领导同意,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出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实际做出更改、补充。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涞源县水利局 2026年6月3日 |
||||
| 附件: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