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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部门动态  发文时间:2020-04-29 00:00:00    浏览次数:867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五一”小长假将至,正值春、夏季节交替,气温逐渐升高,食物易腐败变质,容易导致疾病发生诱发食物中毒等情况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您安全、健康、合理消费。

一、疫情防控不放松

    进入商场、超市、餐饮店等场所,要严格遵守食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及登记,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二、 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食品经营及餐饮单位营资质

在食品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消费时,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量化等级为“笑脸”、卫生环境较好的单位

不买腐败、霉烂、有异味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谨慎购买接近保质期的食品;不买来历不明的死物和来源可疑的反季节瓜果蔬菜等;不买畸形的和与正常食品有明显色彩差异的鱼、蛋、瓜、果、禽、畜等;尽量不购买生食海产品、四季豆、野生菌、河豚鱼等高风险食品;因动物常带有致病微生物,不要让家养宠物接触食品。

消费者网购餐饮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经营资质,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预拌色拉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养成健康卫生消费习惯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餐前洗手,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提倡用公筷、公勺分餐,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节假日饮食注意节制,不暴饮暴食,应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四、保存票据及时维权

消费者在购物、就餐消费后要索取购物、就餐凭证,并妥善保存,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7326315进行投诉。

    在此,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祝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美好的假期!